12月10日,歐盟寄給會員國一份正式提議,要求將某些電話重新定義為「多功能裝置」,這將使得行動電視必須承擔額外的稅金 - 14%


我想全世界好像都是一樣的,總是先想在第一時間確定自己能從新的產業中獲利,而不是如何推動新的產業讓消費者能夠接受。


中國一樣,歐盟也一樣。


老實說我ㄧ開始沒看好MediaFLO,因為我認為他們這種自肥的模式,很少廠商會願意配合的。沒想到最後MediaFLO竟然是最快找出營運模式的標準,而且也成功的開始商業運營。


至於台灣的話,我只能說,NCC簡直讓我太失望了,連規範都沒出來,其他人也就遑論要找什麼business model了。


做為終端這邊的IC設計公司還有產品商,我想,大家應該都很失望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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